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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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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填报通知已通过系统邮件的方式发送各项目负责人,请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及基金委各学部科学处邮件通知内容,按要求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一、计划书提交校内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1、首次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7:00(重要:逾期将视为未提交计划书);

2、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7:00;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17:00;

具体要求如下:

1)计划书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由校科技处审核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请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通过者计划书状态显示为“基金委已审核””(或“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方可打印;

2)一式2份(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检查版本号与网上是否一致,项目负责人在预算说明书和签章页签名后送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

3)计划书中有关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科技处统一盖章;

4)对于实施无纸化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补交项目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原件,装订在计划书后,一并报送。

5)各学院基金管理员可在系统上查看资助名单,督促并按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

二、关于计划书正文撰写及预算编制

1、可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书填报说明》及附件中的有关说明,如有疑问可致电科技处,联系人:王栋,咨询电话:4681202;

2、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并仔细阅读“计划书填报说明”,再下载《批准通知书》,如最后一栏“修改意见”中无修改内容,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有修改内容,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注:“通讯评审意见”栏的评审意见不作为修改依据);

3、预算说明书填报时请先下载“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进行填报。

三、特别提示

1、附件不需要上传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2、与申请书相比,不可自行降低研究目标,不可更改参与人员信息;

3、预算表中“其他支出”科目,用于列支预算表中未涉及的特殊科研支出,如果列支需要详细说明与本项目的相关性,请勿列支办公用品。

附: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2020年8月).doc

3、计划书填写注意事项.docx

4、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22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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