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的规定,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20〕87号)的要求,我校财务处届时会将剩余资金退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结题项目清单(26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链接)
开云app体育网页登录不上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