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科研人员: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精神和要求,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总体工作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数量是各高等院校科技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然而申报过程环节多、时间紧、评审严,因此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申请质量,采取主动措施,避免出现项目申请“重数量,轻质量”现象。
二、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时截止。
2. 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 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1)2021年2月1日前:各学院完成组织申报,进行第一轮形式审查及资格审核。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基金申请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讲座、对标书提出修改建议、反馈申报人等。
(2)2021年2月15日前:各学院对所有申请书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及资格审核,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有针对的辅导、修改,并筛选出高质量的申请书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报送材料包括上报的所有基金项目人员汇总表以及高质量的的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其他申请书由各学院进行辅导提升质量。
各学院统一报送(高质量项目的)申请书和汇总表至学校科学技术处时间:2021年2月25日17:30前。
(3)2021年3月1日—3月6日:学校科技处力争聘请专家对筛选出的高质量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指导意见,返回修改。
(4)2021年3月7日—3月14日科技处组织各学院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形式审查,申报人根据审查意见修改。
(5)2021年3月11日—3月13日申报人完成申请书的终稿撰写。
(6)2021年3月14日申报人完成申请书的提交。
(7)2021年3月14日—3月18日进入学校审核上报阶段。学校对全校上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网上逐项审核后,完成上报提交。
凡在2021年3月15日未提交申请书者,学校将不保证其申请书的顺利上报。学院申报函、汇总表于3月15日上午12点前交到行政楼221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22786185@qq.com。学校将按照各学院提交的汇总表和申报函在基金委申报系统逐项审核提交。
(8)2021年3月18日上午10点学校科学技术处完成在线打印上报函和清单,申请盖章后上传到基金委申报系统。
(二)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 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未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形式审查的主要原因:
(1)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推荐信、导师同意函、知情同意函、伦理委员会证明等;
(2)参考文献、论文、论著未按要求格式进行标注;
(3)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有误;
(4)项目研究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要求;
(5)基本信息(学位、职称)与个人简历(学位、职称)前后信息不一致;
(6)申请书缺页或缺项(研究目标,研究方案,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可行性分析,特色与创新之处);
(7)申请代码选择错误;
(8)未按要求填写附注说明;
(9)未按申报指南要求撰写正文等。
7.注意学术不端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报系统将会对每一份上报申报书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比照,请各位申报人一定注意,对申报者提供的代表前期工作基础的相关文献、专利、成果奖励中的排名顺序、是否为通讯作者、研究项目(含项目编号)等信息,一定要与原件严格核对,避免科研学术不端问题的发生。以下是教育部列举的必须严肃处理的七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
(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4)伪造注释;
(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以往审核,曾有申请项目实验雷同,只是变更研究的对象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作为学术不端处理的;也曾有类似研究已获资助,变更少部分研究内容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作为学术不端处理的。
(四)学院注意事项
学院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学院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具体要求如下:
1.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的纸质申请书应按通知要求时间统一报送。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2.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负责人签字的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五) 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
(四)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
62328591 |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
62317474 |
财务咨询 |
成本补偿类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
62328485 |
定额补助类项目(除成本补偿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
各类型项目咨询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
62329336 62328222 62327008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
62329133 62325562 |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
62329897 62326872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
62327001 |
(五)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720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140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941 |
交叉科学部 |
62328382 |
办公室 |
62327087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12 |
财务局 |
62328485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
62326959 62325544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六)申请书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栋
电话:0997-4681202
邮箱:22786185@qq.com
附件1:某学院申请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2:某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函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