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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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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提交工作,根据基金委的通知要求,现将开云app体育网页登录不上 2021年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具体清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技处、财务处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7.提交结题材料的时间节点及要求

电子版材料的提交:202121日前,系统内完成结题材料的在线提交。

纸质材料的提交:在线提交的材料通过科技处审核确认(必须于2021220通过科技处审核确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202131,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A4双面印制、注意封面右下角版本号)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于交科技处自然科学项目管理科(纸质结题材料上交时间科技处工作人员会根据基金委审核进度统一或单独通知)。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8.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过ISIS系统和在ISIS系统中预留的邮箱查看《结题/成果报告》的状态及邮件,不符合要求的《结题/成果报告》,状态将会显示为“退回”并收到ISIS系统发出的退回邮件,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查看退回原因,并在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

(2)《结题/成果报告》最后一页(签字盖章页)中“项目负责人承诺栏”必须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3)NSFC明确要求,《结题/成果报告》中经费决算表的“累计支出数”截止到结题当年的 12 月 31 日请项目负责人勿将截止日后的开支列入经费决算表中(请务必如实填写,数据与实际不符的无法通过财务部门审核的,将会被退会)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打印好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页、“经费使用说明书”页“签字及审核意见表”页(各两份),于2021年2月10日前自行到计财处审核盖章。(注:项目负责人先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到计财处审核,然后再网上填报《结题报告》,确保数据一致,然后再提交系统,待校内审核通过、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下载后打印

(4)本年度NSFC不受理延期结题的申请。未达到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所规定研究目标的,请在《结题/成果报告》中如实总结研究进展和未达到研究目标的原因。

(5)忘记ISIS系统密码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注册邮箱和手机号找回密码。

(6)纸质版结题报告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按届时科持处的具体通知时间 安排报送科技处自然科学项目管理科办公室(行政楼221室)。

9.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王栋 0997-4681202

附件1:应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2:结题报告通用模板

附件3:结题报告填写说明

附件4:结题报告补充说明

附件5:结题报告办理简要流程图

附件6:结题报告自检表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1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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