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现收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通知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进行。(附件1)
二、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三、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四、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教师参评,申报材料(申请书、论证材料、汇总表)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齐汇总后报送至科技处科技服务与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3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秋洁刘晓静
电话:0997-4682622
邮箱:2281174606@qq.com
科技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