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工作,充实完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专家人选及其相关信息,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推荐 “评委库”专家人选相关工作。
一、推荐入库的评委,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型专家应具备副处以上职务),并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的专家学者,人数不限,年龄不超过65周岁。
评委选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历史眼光和问题导向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亮剑,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自觉抵制“双泛”思想,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二)严谨治学、奉守诚信、讲求责任,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热爱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严格评审、不徇私情;
(三)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学术造诣,在全国或自治区社科理论界有较高声誉;熟悉和掌握本学科研究领域前沿信息及发展趋势,在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
(四)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治区级其他重大项目及以上课题;荣获过自治区级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人选推荐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二)的内容详细填写推荐专家的相关信息。专业方向尽可能填至二级学科,办公室、住宅、手机号务必填写清楚,以便工作联系。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人选推荐信息登记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人选推荐汇总表》将在新疆社会科学网、天山智讯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和刊登,请查阅并下载。
四、请认真按照政治要求和学术标准推荐,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履行审核程序,表格填写完成后请加盖公章,并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21676574@qq.com。
联系人:王羽珊
联系电话:4681202
附件:
附件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人选推荐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