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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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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工业和信息化人才计划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兵团党委组织部《关于推荐工业和信息化人才计划评审专家的函》与兵团科技局《关于请协助推荐工业和信息化人才计划评审专家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学院推荐相关专家。

一、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条件要求

基本条件为政治站位高,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养。具备完成评审工作任务的身体条件,能参加通讯评审。以往参与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一般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二)近5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或在全国性学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

(三)重点推荐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人选者,以及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的科研带头人或技术骨干。

二、领域和数量要求

(一)重点产业及技术领域要求

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包括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关键软件等重点技术领域;

2. 生物产业,包括生物育种、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化学药、诊断试剂等重点技术领域;

3. 新材料产业,包括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战略性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重点技术领域;

4.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包括航空制造、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工业母机、工程机械、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智能农机、仪器仪表等重点技术领域;

5. 节能环保产业,包括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高效节能等重点技术领域;

6. 新能源产业,包括新能源汽车、绿色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

7. 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的其他急需紧缺或关键技术领域。

(二)数量要求

推荐专家数量没有名额限制。

三、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对照推荐条件和领域要求,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于4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签署意见)及相关电子版佐证材料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佐证材料指:职称证明材料、近5年获得省级以上奖材料或全国性学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材料等。

附件:评审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

四、联系人及电话、邮箱

自龙金、0997-4681202、邮箱:2955371108@qq.com




科研处

2022年4月2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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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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