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现接上级部门通知《转发自治区科协〈关于做好第十六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开展第十六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参加评奖者为在疆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可申报一篇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或一篇合著的学术论文,合著的学术论文只能以第一作者的名义申报。
二、申报论文范围
申报论文应为2018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发表并符合下列要求的论文:
1.凡在评奖规定时限内由国内外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论文集和经正式批准的自治区级以上内部学术刊物全文发表者,均可申报评奖。
2.凡内容为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组成部分的论文和科学专著(含专著内一些章节);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单纯社会科学方面的论文;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能申报评奖。
三、申报要求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及管理办法》中(附件1)申报和初评要求,论文按照理、工、农、医、综合交叉进行分类。请地州市、相关学会认真组织评审并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书》(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价表》(附件3,以下简称《评价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登记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登记表》)后进行申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论文须报送论文全文(中文)、摘要及发表该论文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原件各一份(或由申报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该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加盖公章),复印件各十份。
2.《评审书》和《申报登记表》各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纸质材料于5月30日前由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刘晓静 马秋洁
联系电话:0997-4682622
邮箱:2281174606@qq.com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及管理办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书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价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登记表
科研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