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及有关学院、相关科研平台及科技特派员团队等:
为落实《2023年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新食安委〔2023〕3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是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2021—2025年)》《兵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6月第三周是第13个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及有关学院、相关科研平台及科技特派员团队要高度重视,结合学科特色与专业优势认真部署,确保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落地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归纳总结以往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工作经验基础上,开拓思维、推陈出新,形成科学务实、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充分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推动形成浓厚氛围,增强活动质效。要汇聚资源力量,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科普宣传网络,提升食品安全科普关注度,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公众科学素养。
二、科学筹划,精心组织
(一)突出重点,开展主题科普宣传与能力培训。开展“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科普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与科学素养;开展食品安全科学辟谣活动,邀请食品科学、营养健康领域专家、学者作科普报告,聚焦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二)多措并举,提升科普传播能力。坚持线下与线上相结合、传统方式和创新传播相结合,打通更多科普传播渠道,提高科普传播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平台等各类科普活动场所的阵地功能,借助网络、新媒体、户外大屏、室内小型屏媒,积极传播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挂图、宣传册、短视频等优质科普资源;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合作,开设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专栏;加强食品安全相关优质科普短视频、动漫、科普文章等原创科普作品的开发创作,并利用微博、微信、抖音、融媒体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科技工作者走进直播间,开展线上食品安全科普讲座,普及科学知识。
(三)整合资源,广泛开展联合行动。实施多单位联合行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要加强与我校其他学院、部门单位联动,借助其他学院、部门单位等的资源优势,实现联合行动、多线并行,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的深度与广度进一步延伸。组织和发动食品方向的科技工作者、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科普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团队,整合现有食品案例科普资源,开展“送科普 送知识 送服务”活动。
三、全面总结,提炼成效,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是一项贯穿全年的经常性工作,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及有关学院、相关科研平台及科技特派员团队要做到坚持重要节点宣传与常态化科普并重,在开展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科普活动的同时,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要及时全面总结提炼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经验和成果,形成工作总结。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对各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请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及有关学院、相关科研平台及科技特派员团队于4月17前将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宣传工作计划报送至学校科协,并于6月27日前报送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宣传工作总结及相关情况统计表。工作计划、总结及统计表须将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及word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报送总结时应一并报送开展活动的图片、视频、活动新闻等材料。
联系人:刘满红、王栋
联系电话:0997-4681202
电子邮箱:1741132903@qq.com
附件: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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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