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制定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则》《意见》的重大意义
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结合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准则》提出了十个方面的要求,明确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职工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
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教育部还制定印发了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对高校师德失范行为提出十条指导性意见,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准则》《意见》为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校教师队伍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二、认真组织《准则》《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准则》《意见》内容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根据实际制定好学习方案,周密部署,对教职工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贯彻活动覆盖到每一个教职工。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做好《准则》《意见》及相关文件的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通过不同形式交流讨论、考试测试,真正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平台,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报道宣传学习活动,积极营造学习贯彻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报送学习活动情况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2月1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情况总结材料,以纸质版形式报送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208室)。
附件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02/201811/t20181115_354921.html)
附件2: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02/201811/t20181115_354923.html)
党委教师工作部 工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