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兵团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兵教办发〔2022〕1号)有关精神,自2022年起,学校对所有在职教职工建立师德承诺书和个人师德相案,同时自2022年起,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学习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现将建立2021年度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师德档案范围及类型
1.建档范围:教师师德档案包括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全校教职工均需建立师德档案。
2.师德档案类型:除幼儿园教职工外,所有教职工建立《兵团高等学校教师师德档案》(附件1),幼儿园教职工建立《兵团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附件2)。
二、师德档案建立程序
师德档案由各单位负责建立及管理,单位和党委教师工作部共同考核,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监督。
教师师德档案每年填报一次,与教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新入职的教职工,自入职当年起建立师德档案。因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已经完成,现根据2021年度考核表中“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建立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档案。
1.个人填报。教职工于8月23日前,填写2021年度《师德档案》“个人师德总结”,填报2021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并在师德承诺书上签名。
2.单位审核。单位填写《师德档案》“年度师德违规情况”,并填写考核等次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8月26日前将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师德档案》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行政楼207室)。
3.党委教师工作部确定考核结果。党委教师工作部确定考核结果,并将确认完成并签字盖章的《师德档案》返回各单位,教师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各单位归档保存。
三、师德考核结果及应用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师德承诺书行为的,无论情节轻重,均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在处分期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就学进修等。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安排,指导和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按要求填报师德档案,做到应建必建,不漏一人,认真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档案建立工作。对拒绝填报或抽查发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职工,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兵团高等学校教师师德档案
2.兵团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