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年08月26日 17:06 点击: []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推动我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于近日制定并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的要求,从2009届硕士毕业生开始,毕业论文评议采取“盲审”的办法进行,具体方法是:高校向自治区学位办报送当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信息库,然后自治区学位办根据确定的抽检学科和比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被抽检人员名单,最后由自治区学位办统一送往非本校的相关单位进行评议。
现根据自治区学位办的通知要求,现将原上交论文退回,请各位硕士生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做好200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和修改工作,论文格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被自治区学位办抽检评议到的研究生(由研究生处通知到个人)务必于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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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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