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务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研一同学:
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考务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张利莉
副组长:郑文轩
成 员(按拼音排序):陈伟、廖肇羽、王洪、王伟、熊仁次、杨斌、姚江河、叶含春、喻晓玲
二、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郑文轩
办公室副主任:洪军、朱夺宝
成员(按拼音排序):冯刚、方文娟、侯小俊、孟婷婷、任洁、唐玲、田贝贝、汪慧、王娟红、熊江玲、杨桂臻
二、考试时间
期末考试时间:2018年1月10 -11日(公共课)
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
下午:16:00—18:00
三、考试地点
逸夫楼阶6
四、学院要求
1.各学院、各学科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手册》,按考试有关规定认真完成监考、阅卷、成绩登录等教学环节。
2.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业课由各学院严格按要求组织安排。
3.考试阶段,应采用多种方法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防止违纪、作弊、替考现象发生。
五、考生要求
1.为了保证课程考试公平、公正的进行,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5分钟随机安排考生座位。
2.所有考生都必须持学生证/一卡通及考试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点,找准自己所在考场,等待监考老师安排座位。无证或证件有缺损者不得进入考场,其它证件视为无效证件。
3.考生答卷前,从试卷装订线处折一虚线,答题时不得超过装订线左侧位置,否则不予计分。不得将装订针拔下。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果遇到试卷分发错误、试题漏印或字迹模糊时,可以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5.考生进入考场,除必要的用具(笔、尺、计算工具)之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物品及通讯设备(具有储存功能的文曲星、MP3、
MP4、手机等)。若需要演草纸时,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
六、监考人员
1.监考人员必须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携带本人的监考牌到达考点,并领取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等考试材料。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把考生全部请出考场,根据学生单双号分开方式安排学生入座。
2.监考人员在给学生发试卷前,请先看好试卷有无特殊要求,如有特殊要求,根据具体要求提醒学生注意答题时间,答题方式或交卷方式。
3.监考人员只负责考场纪律,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等可做处理。
4.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注意,答题时不能超过装订线位置,否则不计成绩,责任自负。
5.监考人员应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严格遵守监考“七不准”。
研究生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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