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充分调动研究生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12〕10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推荐名额主要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生规模进行分配,同时参照往年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具体要求及限额见附件2。超过申报限额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学院组织评选推荐、学校组织审核评审的程序进行。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项目初评和推荐,学院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学校。申报材料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形式审查。研究生处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支持方案,公示后正式立项。
四、申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阵地意识,对项目选题、研究内容以及涉外交流活动等要履行必要审查程序,严格把关。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力、把关不严的,将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工作中减少支持名额。
(二)强化服务需求。各学院要认真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严格按照程序择优遴选,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有较大的应用前景。
(三)加强绩效管理。项目研究成果能够指导实践教学或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能够探索与引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未来发展方向。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加强绩效管理。
(四)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审查过的项目申报材料(附件3)一式5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按不同项目分别打包,文件名XX学院-XX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陈珺
联系电话:0997-4681912
电子邮箱:1468544949@qq.com。
附件:
1.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25日
- 附件【附件1.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开云app体育网页登录不上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开云app体育网页登录不上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拟申报分配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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