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处规定的时间进行各阶段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下一次进行学位申请。
2.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送审。
3.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才能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二、工作流程
1.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答辩申请工作
毕业资格审查及学位答辩申请工作于9月10日开始启动,学院对毕业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9月14日将信息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2.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各学位点组成预答辩专家组,9月22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送审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3.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及匿名评阅工作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所有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并签署意见,9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命名为“姓名-论文题目”)报研究生处培养科进行检测。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2)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由学校组织第三方平台匿名评阅,9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命名为送审编号)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参加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其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均不得出现在被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
4.学位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各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学位资格审查。11月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位资格审查材料纸制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培养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
三、注意事项
1.凡提交答辩申请者,必须经过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通过,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2.根据《开云app体育网页登录不上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送审论文中有“不同意答辩”意见,处理结果如下:
a.盲审结果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则增加复评专家重新进行评阅,复评意见都为合格的,则视为论文盲审通过可进行论文答辩。若复评意见中有1份是“不同意答辩”,则视该论文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b.盲审结果中有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则视该论文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2)学位论文初次盲审费用由学校支付,复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3.研究生处将对最终学位论文重复率进行抽查,据后期追溯效力。
4.2021年下半年不予答辩的研究生须办理延期毕业申请。
附件: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
研究生处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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